食品生產中違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處罰依據
一、食品生產者涉嫌不符合有關應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要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案
1.違反條款:《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6.2.1
2.處罰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二、食品生產者涉嫌不符合有關應制定和執行蟲害控制措施要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案
1.違反條款:《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6.4.2
2.處罰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三、食品生產企業涉嫌未按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案
1.違反條款:《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三款
2.處罰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
四、食品生產企業涉嫌不符合有關應當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案
1.違反條款:《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4.1.1、5.2.1.1
2.處罰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
五、食品生產企業涉嫌不符合有關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要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案
1、違反條款:《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范(GB 14881-2013)》6.2.1、6.2.2
2、處罰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