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修訂解讀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布了《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現對《辦法》有關內容予以解讀。
一、《辦法》修訂背景
自2010年實施以來,現行的《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對于規范食品安全標準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強化食品安全監管、推動產業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和食品安全形勢的變化,有必要對該辦法進行修訂。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要求,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對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開展了深入調研,聽取了各方的意見建議。在多方溝通協調、研討論證以及征求有關部門、地方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有關機構和行業意見的基礎上,對《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
二、《辦法》修訂原則
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修訂后的《辦法》重點突出以下幾個方面原則:
1. 堅持安全第一:將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堅守安全底線,維護公平貿易、促進產業發展。
2. 嚴格依法管理:按照修訂后的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規定,統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管理,注重相互銜接。
3. 突出標準科學性:加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風險評估委員會協同,強化風險監測、評估與標準銜接,強調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標準的科學依據。
4. 強化風險管控:從標準立項、起草、審查、公布、跟蹤評價等全過程嚴格管理。優化標準工作流程,嚴格標準審查機制,強化質量管控,明晰各方職責,防范社會風險。
三、《辦法》主要框架
《辦法》共分為七章,包括總則、國家標準制定程序和具體規定、地方標準備案要求以及附則等內容。具體如下:
1. 第一章:總則,規定了《辦法》的調整范圍、標準制定原則、各方職責等。
2. 第二章至第五章:國家標準制定程序和具體規定,明確了國家標準的立項、起草、審查、公布、修訂和跟蹤評價等環節的要求。
3. 第六章:地方標準備案要求,規定了地方標準的職責和備案要求,并明確了與國家標準的銜接要求。
4. 第七章:附則。
四、《辦法》主要內容
1. 關于適用范圍:明確食品安全標準包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具體工作程序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章程、工作程序執行;進口無國標食品、臨時限量值管理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2. 關于職責:明確了國家衛生健康委、省級衛生健康委、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在食品安全標準工作中的職責。
3. 關于國家標準管理:從立項、起草、審查、公布、修訂和跟蹤評價各環節,突出強調了以風險評估為科學依據、明確標準研制內容、嚴格項目承擔單位技術能力要求、優化委員會審查機制和提升審查效能等重點措施。同時也增加了標準實施過渡期、標準修改單等方式的要求。
4. 關于地方標準備案:規定了地方標準的職責和備案要求,明確了地方標準與國家標準銜接要求。
綜上所述,《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的修訂是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安全。修訂后的《辦法》在堅持安全第一、嚴格依法管理、突出標準科學性和強化風險管控等方面都有明顯的改進和完善。通過這次修訂,將進一步提高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