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GB 31621-2014)修訂意見分析
近日,為了進一步規范食品經營過程中的衛生要求,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等項目承擔單位完成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經營過程衛生規范》(GB 31621-2014)的修訂意見稿,并對外公開征求意見。本文將對修訂意見稿中的六大重點進行介紹,以便大家及時了解相關變化。
1. 新增網絡交易食品的相關規定
針對網絡食品交易的形式,修訂意見稿刪除了原先不適用于網絡食品的規定,并新增了一系列針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要求。這些要求包括:建立并執行入網食品銷售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設置專門的網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或指定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發布的網絡食品信息應合法有效、內容真實準確,不得作虛假宣傳和表示,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記錄、保存食品交易信息等。
2. 新增自動制售食品的經營過程衛生要求
針對采用自動制售設備銷售的食品,修訂意見稿新增了相關的經營過程衛生規范。這些規范包括自動制售食品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的采購規定,自動制售食品的銷售場所、設備、信息公示、食品安全關鍵環節以及標識要求,以及運維人員的要求。例如,在自動售賣(制售)設備顯著位置展示食品經營者的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或電子證書、備案編號等。
3. 新增配送環節的食品安全要求
為了進一步保障食品安全,修訂意見稿新增了一系列與配送相關的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配送工具、配送食品包裝、配送過程溫度等方面的規定。
4. 分區域經營由“水產品”修訂為“裸露水產品”
為防止交叉污染,修訂意見稿將原先規定的“經營水產品的區域應與其他食品經營區域分開”修改為“經營裸露水產品的區域應與其他食品經營區域分開”。這一修改降低了經營操作的難度。
5. 完善散裝食品在銷售環節的衛生要求
修訂意見稿新增了對“散裝食品”的定義,即在經營過程中無食品生產者預先制作的定量包裝或容器、需要稱重或計件銷售的食品。針對這類食品,修訂意見稿明確了銷售設備設施的要求,如應使用封閉專柜、容器進行銷售,或采取其他防護措施避免食品受到污染;應配置專用工具,并定期清洗消毒。此外,還對散裝食品的經營過程進行了危害分析和分類管理。
6. 優化對溫濕度有特殊要求的食品的經營過程控制
修訂意見稿明確了食品冷鏈運輸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冷藏運輸車輛和設備衛生規范》(GB 31604)的規定執行,并優化了對有溫度控制要求的食品的運輸溫度查驗要求。此外,還新增了對冷藏、冷凍設備溫度定期檢查并記錄的要求。
總結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修訂意見稿主要圍繞網絡交易食品、自動制售食品、配送環節、分區域經營、散裝食品以及溫濕度特殊要求的食品等方面進行了規定和要求。這些修訂將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的飲食安全。相信隨著相關標準的修訂實施,我國的食品安全狀況將持續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