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復合調味料、食品用香精和復合食品添加劑
如果說食材是一道美食的關鍵所在,那么調味料就是這道美食的靈魂所在。然而,在調味品市場繁榮和興旺背后,存在著一些不和諧的節拍。一些起調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濫用了“復合調味料”的名義,混跡于市場,擾亂了正常的秩序。針對這些現象,我們需要比較研究復合調味料、食品用香精和復合食品添加劑三類產品,為餐飲從業者在使用中提供參考。
首先,食品用香精由各種食用香料和被許可食用的附加物調和而成,增加食物的香氣。它不能直接作為商品用于消費,有固體和液體兩種形態,分別用于固體飲料、調味料和食用油類產品等。其主要功能是增香,不能同時具備其他功能。
其次,復合食品添加劑是通過根據各種食品添加劑及食品配料單體的性質和功能,按照適當比例混勻后進行有效互補的食品添加劑。它主要包括復合甜味劑、復合抗氧化劑、復合凝膠劑等,可以保證產品的安全性,優化口味。
最后,復合調味料是由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調味品復合而成,經過加工處理制成液態、半固態或固態的產品。例如臘腸香料、午餐肉香料、火鍋底料等,它有效推動了餐飲行業的發展。
這三類產品在生產和應用過程中相輔相成。復合食品添加劑的生產過程中需要食品用香精作為原、輔料。而在現代復合調味料的生產中,也會適當添加食品用香精、增稠劑等食品添加劑。因此,這三類產品存在緊密聯系。
然而,它們也有一些區別。在功能上,復合調味料主要具有調味和調色的作用,而復合食品添加劑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功能。在成分組成上,復合食品添加劑主要由食品添加劑組成,而復合調味料主要由調味料和食品用香精組成。在使用限量上,復合食品添加劑有相關使用限量規定,而復合調味料沒有。
為了區分這三類產品,我們可以采取“三步法”。首先,看功能用途;其次,看產品配方;最后,看使用方法。根據這些比較研究的結果,我們可以確定是食品用香精、復合食品添加劑還是復合調味料。
除了以上提到的三類產品,還有其他類似的調味湯料、禽肉味調味粉等產品也需要引起關注。通過充分了解和應用上述區分方法,我們可以準確判斷產品的分類,確保其正確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