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和歐美日本發達國家對比有所不同?
人們常常把我國和歐美發達國家做比較,看看誰的標準更多。不過,歐美的農藥管理歷史可比你長,所以他們的殘留標準數量多一些。但是,要比較標準水平嘛,各國的情況就有點復雜了。
從技術角度看,各國的農業、農藥使用和食物結構都不盡相同,所以殘留標準自然會有一些差異。再說,制定殘留標準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食品安全,但現在各國都把農藥殘留當成了農產品國際貿易的技術壁壘,甚至政治籌碼。
各國農藥殘留標準不同,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響:
首先,對于那些在本國沒生產、沒使用的農藥,往往制定最嚴格的標準。而對本國使用的農藥,特別是用在出口農產品上的,標準就相對寬松一些。比如,美國、歐盟和日本對沒有在本國登記使用的農藥,一律按照0.01~0.05mg/kg的濃度執行,連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儀器都難以檢測;但是對本國使用的農藥,即使毒性很高,標準卻很寬松。比如,美國規定高毒農藥甲胺磷在芹菜上是1mg/kg,花椰菜上是0.5mg/kg,日本規定芹菜上是5mg/kg,花椰菜上是1mg/kg。
其次,對本國沒有或主要依靠進口的作物,標準就嚴一些。比如,氯蟲苯甲酰胺是個新殺蟲劑,歐盟在葡萄上的標準是1mg/kg,而在大米等糧谷上是0.01mg/kg,茶葉上是0.02mg/kg。雖然葡萄可以鮮食,標準應該更高,但葡萄是歐洲的優勢作物,所以標準就相對寬松;再比如,常用的殺菌劑百菌清,歐盟在直接食用的蘋果、梨上是1mg/kg,而在大米等糧谷上是0.01mg/kg,在茶葉上是0.1mg/kg。
最后,同一作物,各國的標準也不一樣。比如,安全性不很高的殺菌劑克菌丹在稻谷中的殘留標準,日本是5mg/kg,歐盟是0.02mg/kg,相差100倍;又比如高毒農藥甲基對硫磷,日本是1mg/kg,歐盟是0.02mg/kg,相差50倍。
為了協調和統一殘留標準,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負責制定農藥殘留國際標準。不過,即使有了國際殘留標準,大部分發達國家都執行自己的本國標準,而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因為制定殘留標準的能力弱,往往只能執行國際標準。
我國的農藥殘留標準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盡量接軌:
我國作為國際食品法典農藥殘留標準委員會的主席國,我國的農藥殘留標準與國際食品法典標準盡量接軌,但也會考慮到產業發展等因素。有趣的是,我們的標準有時會比發達國家的標準更嚴格。比如,新農藥甲氧蟲酰肼在我國甘藍中的標準為2mg/kg,而美國和日本的標準為7mg/kg。此外,我們常用的一些殺菌劑,如噻菌靈,在我國蘑菇中的標準為5mg/kg,相比美國、歐盟和日本的標準分別嚴格了8、2和12倍。
由此,我們應該相信我國的農藥殘留標準是經過科學評估的,殘留標準都是根據安全風險評價而制定的,只要符合我們的標準,我們的農產品就是安全的。不能用別國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存在安全,不能用一國標準否定別國的標準,這缺乏科學性。因為農藥殘留標準是不僅僅根據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來制定,也綜合考慮產業發展、國際貿易等各方面因素。同時,我們也應該鼓勵各國之間進行科學、平等的交流,以制定出更為科學、合理的農藥殘留標準。